當前位置:髮型館>美粧>資訊>

(2020)粵0104民初36931號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公告(判決)

資訊 閲讀(2W)

(2020)粵0104民初36931號

(2020)粵0104民初36931號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公告(判決)

雷劍光

本院受理(2020)粵0104民初36931號原告廣州海印互聯網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與被告雷劍光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向你公告送達(2020)粵0104民初36931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一、自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被告雷劍光向原告廣州海印互聯網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償還欠款本金152469.69元及利息、罰息(利息和罰息以欠款本金152469.69元為基數,從2019年11月16日起計至款項付清之日止,合併按年利率24%的標準計算);二、自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被告雷劍光向原告廣州海印互聯網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支付律師費17798.3 元。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本案受理費2108元,由被告雷劍光負擔。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