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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中國小研學旅行管理 北京市教委公開徵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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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龍網北京1月20日訊20日,記者瞭解到北京市教委起草了《關於加強全市中國小研學旅行管理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中國小研學徵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該中國小研學徵求意見稿從規範組織管理、提升教育實效、確保活動安全等方面提出14條具體要求,其中明確指出不得將學生參加出京研學旅行活動情況作為學校教育評價的依據和標準,不得與學生升學、畢業掛鈎。

規範中國小研學旅行管理 北京市教委公開徵求意見~

國小原則上不出京 中學原則上不出境

中國小研學徵求意見稿中提出,各區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落實對轄區中國小研學旅行活動的管理職責,指導國小原則上不出京、中學原則上不出境開展研學旅行活動。

建立完善管理規範、責任清晰、部門協同、保障安全的研學旅行工作機制,研製區級管理制度。統籌推進區域內研學旅行基地建設。

兩種形式開展研學旅行

瞭解到研學旅行通過兩種形式開展,一是學校自行開展研學旅行,要根據需要配備一定比例教師和安全員,也可吸收少數家長作為志願者,負責學生活動管理和安全保障,與家長簽訂協議書,明確學校、家長、學生的責任權利。

另一種是學校委託開展研學旅行的,應選擇依法註冊並符合相關行業標準(參照國家文化和旅遊局頒佈的《研學旅行服務規範(LB/T054-2016)》)的旅行服務機構作為研學旅行活動承辦方,並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協議。

簽訂協議書 並公開費用收支情況

學校在組織研學旅行活動前,要通過召開家長會或致家長一封信等形式告知家長活動目的、時間安排、出行線路、學習內容和注意事項等信息,應與家長簽訂協議書,明確學校、家長、學生的責任和權利。

加強和規範研學旅行收費,嚴格執行有關收費政策,向家長公開費用收支情況。

不得與學生升學、畢業掛鈎

中國小研學徵求意見稿中強調,學校組織出京研學旅行活動,應堅持學生和家長自願原則,不得將學生參加出京研學旅行活動情況作為學校教育評價的依據和標準,不得與學生升學、畢業掛鈎。

學校應為不參加活動的學生提供相關課程學習機會,確保學習效果。確保學生“旅有所研(學)” 避免“只旅不學”。

學校要加強研學旅行組織過程管理,行前做好活動設計與安排,行中做好活動組織與管理,行後做好教育效果的固化與提升。

完善研學旅行評價機制,對學生參加研學旅行的情況和成效進行科學評價。不得以組織研學旅行為名開展變相旅遊,確保學生“遊有所研”“旅有所學”,避免“只旅不學”。

制定保障方案 加強應急管理

中國小研學徵求意見稿中提出,各區教委和中國小要制定科學有效的研學旅行安全保障方案,強化各項安全工作的落實。學校要主動監督承辦方選擇的食宿、交通等服務供應方的資格資質、服務內容、安全條件等情況。

研學旅行活動一般應由校級領導帶隊,配齊配足安全保障力量。活動前,學校要對師生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和公共衞生教育。

學校要加強應急管理,明確學生生病或受傷等應急情況處理流程,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演練,提高應急響應能力。

據悉,此次徵求意見時間截至2021年1月22日,大家可以通過電子郵件或傳真形式具名提出意見建議。

電子郵件:jw_

傳真號碼:010-66074792